2015年12月8日,呼和浩特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第七届市级文明单位、第七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第三届市级文明社区和第二届文明村镇的决定》(呼文明委[2015]15号),授予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33个单位为“第七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系两所高校中唯一高职院校,再次彰显了内蒙古建院作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引领作用和良好形象。
内蒙古建院党委、行政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教学之本,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校上下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果,早在2008年就被呼和浩特市文明委授予“市级文明单位”。
近年来,内蒙古建院党委、行政先后组织召开学校首届德育工作会,表彰宣传师德标兵和道德模范,制定出台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关规定,并于2014年院属处级部门单位机构调整中新设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与党委宣传部合署办公,由宣传部部长兼任文明办主任。
(宣传部 供稿)